超熱的Clubhouse│律師怎麼看

是否可對Clubhouse不當發言提告?
2021-11-08
#Clubhouse到底在紅什麼?
語音社群 Clubhouse 掀起風潮的原因,除了即時聊天+知識分享外,特色主打「 限時語音訊息,聽完即焚 」、「使用者不留痕跡」。表示房間關了,錯過的人就是錯過了,內容無法回放、留下紀錄。

聽起來好像是保障並鼓勵大家自由發聲,但若是出現一些「負面言論」(相信大家有聽到為了排隊發言而爭相謾罵的情況吧), 後續發展可能就會遇到網路平台發言,常見的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等問題。

條文白話說

▍公然侮辱罪
房間內發言特別針對某人辱罵,例如咒罵神經病、王八蛋等,讓其他聽眾聽到並且達到減損某人聲譽的情形,可能會符合刑法第 309 條第 1 項的公然侮辱罪。
●刑法 第 309 條第 1 項
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
▍誹謗罪
除了單純辱罵,還有就具體特定事實進行傳述。例如:指涉他人侵占、婚外情等達到毀損他人名譽,就可能構成刑法第 310 條第 1 項誹謗罪。
●刑法 第 310 條第 1 項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#律師這樣說
在房間被特定辱罵的人,可以選擇提告或不提告,此時不提告的可能原因,跟前陣子雞排妹性騷擾的事件很像,那就是面臨 舉證困難。

#Clubhouse官方社群守則表示
會暫時錄製留存聲音,以調查或懲罰不當行為,但實際上「暫時留存」的情況,並不明瞭。而且真的有錄音留存的情況下(不管是官方暫存或自己開擴音錄到),是否就可以特定出罵人的行為人(當同時有數百人或數千人在房間內),恐怕也是一個難題。
→沒有物證:同房間內的聽眾見聞事情經過,也可以作為證人幫忙作證。
→涉及不同國籍的人士:可能還衍生國際裁判管轄的問題。

#LegalHi律師溫柔提醒
雖然Clubhouse 主打限時語音訊息,官方守則也表示禁止錄音錄影, 但近日就曾出現將房間語音內容完整轉錄的OpenClubhouse 網站事件,甚至有資安問題的疑慮,因此呼籲各位良民:「 友善發言,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講過的話是會留下紀錄或影響力的,若有不當言論,還是可能遭受違規處罰甚至刑罰的風險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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