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臉色情片頻傳,如何因應數位性暴力?!

任何人都可能成為被害人?!
2021-11-29
最近登上熱蒐的關鍵詞 #Deepfake #換臉
因為網紅小玉利用此種AI智慧換臉技術,將多名網紅、藝人、政治人物的臉偷用移植到色情片,再拿去販售賺錢,造成多數人受害,而引起關注。

其實這種深度偽造技術早在2017年時就出現,有使用於醫療或藝文方面的好處,但遭有心人士利用作為干擾政治、報復女性的事件所在多有。

因為此種科技犯罪變化快、難追查等,一直難以有效遏止。因為這次事件引起各界注意到所謂數位性暴力的問題,真實面對現行法律、技術監管是否有不足的地方?!
Q:行為人如果未經同意偷用他人的臉製作色情片的法律責任?
#誹謗罪 (刑法第310條)
把被害人的臉用來製作換臉的色情片,會讓一般大眾以為被害人有私密影片被外流、有在從事拍攝色情片,這些與事實不符的虛假內容,會影響、降低一般人對於被害人在社會上的評價,嚴重影響被害人的名譽。事實上,確實有不少被害人,因為換臉色情片受到網路性騷擾、他人的酸言酸語,甚至更多惡搞影片的報復,在名譽損害的部分會成立誹謗罪。又因為多是透過網絡而有使用文字、圖畫,則會構成加重誹謗罪
刑法第 310 條第1項、第2項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。

#散播猥褻物品罪 (刑法第235條)
換臉的色情片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他人性慾、或是會讓一般人感到羞恥、厭惡,而被認定屬於猥褻影像,則行為人在網路散布、販賣給不特定多數人,會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。
刑法第 235 條第1項
散布、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,或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、聽聞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。

#民事損害賠償 (民法第184條)
未經同意將他人的臉變成色情片的主角,涉及肖像權的侵害,且不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,同時造成被害人名譽受損,精神上感到相當不舒服、噁心等,均為人格法益的侵害,被害人可以依民法侵權行為的規定,請求損害賠償。
民法第 184 條第1項
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,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。
#我的臉不是我的臉,無法可管嗎?
目前的法律規定,並沒有針對『數位性暴力』有貼切的相應規定,例如:與其說是散播猥褻物,更本質的應該是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或性隱私;與其說換臉的色情片誹謗被害人,更核心的應該是那些假影片違反被害人意願。各部門機關應該要積極提出能有效減少犯罪、保護被害人的措施,不論是從刑法增加性隱私的保護、性私密影像的草案,都應該落實保護被害人目的,其中關於影片如何下架、網路犯罪的偵查等,正等待被解決。

#不觀看不轉傳,將傷害降到最低!
雖然這次事件的被害人,公眾人物為多數,但其實隨著科技進步,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被害人(國外就曾發生製作換臉色情片向被害人勒贖、情侶分手後製作換臉色情片報復等),除了透過法律處理以外,拒絕假訊息、假影片,切斷傳播鏈,需要公眾守護良善一起維護乾淨的網路世界,才能有效阻止。

#LegalHi #律師GiveMeFive
#一起聊法律